各往届毕业生(含2022届):
根据学校下发的《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关于做好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借款学生征信不良记录调整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将我院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与范围
(一)适用对象:我校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往届(含2022届)毕业生。
(二)适用范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往届毕业生,可申请调整2020年2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范围内产生的征信不良记录,湖北籍借款学生可申请2019年12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范围内产生的征信不良记录。提出申请的时间不受上述时间限制。
二、申请流程
第一步,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在原贷款经办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或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现场提交申请。
第二步,经办机构初审。
第三步,国家开发银行完成征信记录调整。
三、申请材料
(一)本人办理:据实填写《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借款人受疫情影响调整征信不良记录申请表》(附件1)原件,借款学生身份证复印件(规范复印)。
(二)共同借款人办理:据实填写《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借款人受疫情影响调整征信不良记录申请表》(附件1)原件,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规范复印)。
(三)委托人办理:据实填写《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借款人受疫情影响调整征信不良记录申请表》(附件1)原件或复印件(借款人本人亲笔签字),借款学生及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授权书原件或复印件(规范复印)。
四、注意事项
(一)原则上,借款人申请调整征信不良记录时应偿清国家助学贷款逾期本息。经核实无力偿还国家助学贷款逾期本息的,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救助。
(二)本次征信不良记录调整申请方式参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学生以个人承诺的方式提出申请,并对其承诺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后期发现个人承诺内容不属实,可视情况恢复已调整的征信不良记录。
(三)上述适用范围、操作流程、申请材料和注意事项仅适用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其他银行金融机构的由该金融机构商有关升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另行制定。
(四)需要在学校办理的同学请按通知要求将材料交给朱朵菊老师。
(五)只要是在时间段内出现的逾期都可以提交申请,目前未明确截止日期,有逾期的同学可积极申请,具体申请的截止时间以开发银行公布的为准。
附件:1.《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借款人受疫情影响调整征信不良记录申请表》
2. 《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借款人受疫情影响调整征信不良记录申请表(湖北)》
3.《授权委托书》
资源环境学院
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