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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训室资料管理制度

发布者:资源环境学院采编 [发表时间]:2024年03月12日 19:34 [来源]:资源环境学院 [浏览次数]:


1、 实训(实验)资料需分类、分级存放及管理。科研资料单独指定专人保管。

2、 实训(实验)室内仪器设备的使用说明书、合格证、校验记录须专人、专柜保存。并定期核查,及时更新。

3、 凡有机器运转和通电的设备,必须严格监控,并记录相应的运转数据,存档备查。

4、 对有特殊养护要求的仪器设备养护记录表,由专人负责记录,分类存放。

5、 实验报告是判定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质量的主要技术依据,要认真、完整地填写。实验数据及结果,须由指导老师签名确认。

6、 实训(实验)报告用专用纸张统一印刷,格式应满足所作实训(实验)的具体要求。

7、 真实、准确做好每一次的实训(实验)登记、报修、保修记录及物品购置记录,并由专人妥善保管,以便备查。

8、 实训(实验)报告存档于资料室,由专人、专柜,统一保管。

9、 所有资料、报告,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带出资料室。确需借用的,需办理资料借用手续,有系(部、院)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借出,并按时归还。

10、 资料室要做好清洁,防潮,防火,防盗等相关安全防范工作。